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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6 20:31:00
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县综治办、各乡镇政府、教育局等部门将联合执法人员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办学机构。清理对象包括:未取得《办学许可证》的幼儿园、民办学校,以及各种培训班、补习班、辅导班。
对教育系统公职人员违规办学者,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;对教育系统外人员违规办学者,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不要让孩子去非法办学机构就读。同时,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举报。
举报电话:2825085 2820538
电子邮箱:gtcjyjk 馆陶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6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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